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内的为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
制定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该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楚金桥
尚 贤
黄 平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