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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2-12-01  

                        证券代 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 :2022-066


                           杭 州 中威 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关 于 公 司 持 股 5%以 上 股 东 减 持 达 到 1%暨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进 展 的

                                             公告


    公 司股东 石旭刚 先生保 证向本 公司提 供的信 息内容 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 公 司 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6,056,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石旭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石旭刚先生

在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14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旭刚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中威电子                股票代码                    30027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314.64                               1.04

         合 计                               314.64                               1.0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0,118.6768        33.42           7,984.2776             26.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9.3992             7.46         125.0000              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59.2776         25.95           7,859.2776             25.9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持有公司股份
                            104,790,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1%)的大股东、董事长石旭刚先生
                            计划 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 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6,056,120 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的,自本 公告披露之 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 减持不超 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旭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 6,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本次股份减持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石旭刚先生将其持有的 48,116,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9%)股份对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
  表决权的股份
                           伙)行使。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注 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注 2:石旭刚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变动差异原因系其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

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 18,197,5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上述协议转让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东之间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


    特此公告。


                                                                     杭 州 中 威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 2 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