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5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防范经营风险,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债务重组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 立 董 事:楚金桥
尚 贤
黄 平
2023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