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25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5-069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5 年 6 月 9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
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
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名,代表股份总数325,252,041股,占公司总股
本 的 43.7347% , 其 中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14 人 , 所 持 股 份
300,328,674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所持股份24,923,367股;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40,116,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5.394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1
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汇丰银行就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
宜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25,240,0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弃权 9,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低 于 5% 的 股 东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0,104,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04%;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9,18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25,240,0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弃权 9,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 中 :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低 于 5% 的 股 东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40,104,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04%;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9,18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邓飞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2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2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