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5-08-13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5-09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6,292,685.3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偿
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关于核准珠
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6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130,626 股,发行价格 22.6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5.1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707,299.78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986,292,685.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40040006 号)。现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
核字[2015]40040017 号),截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 100,000,000.0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以募集资金
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86,292,685.38
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偿还银
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
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投入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费用。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和佳医
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
告》(瑞华核字[2015]40040017 号),截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
100,000,000.00 元。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86,292,685.3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86,292,685.3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86,292,685.3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后续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和佳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