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5-08-1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第 40040017 号
目录
1、鉴证报告1-2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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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
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第 40040017 号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
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桂荣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2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016
号文《关于核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珠海
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截至2015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向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130,6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5.16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999,999.90 元后,
余额人民币987,999,985.26元,由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 年7
月21日汇入本公司在工商银行珠海湾仔支行开立的2002021119100051372账号
内;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07,299.88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292,685.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06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及披露相关文件,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配套资金 40,572.66 40,000.00
2 增资恒源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50,000.00 5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00,572.66 100,000.00
根据 2015 年 3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若
上述银行借款到期,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截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计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配套资金 40,572.66
2 增资恒源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5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 100,572.66 1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8 月 1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