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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5-09-1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佳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登华                      联系电话:021-203283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清江                      联系电话:0755-825605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定期将募集资金

                                              账户对账单发送保荐机构;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的(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

                                              资金存管银行也履行通知义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

                                            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

                                            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

                                            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孟珂女
                                            士因股份减持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广东监
                                            管局和交易所监管函。
                                                   整改情况:蔡孟珂女士收到警示函后,
                                            已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了对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表示未来
                                            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自身
                                            的股东行为,杜绝上述类似问题的再次发
                                            生。公司得知此事项后,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向广东监管局出具了说明函,明确公司将
                                            以此为鉴,敦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的行为。
                                                   保荐机构已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规进行讲
                                            解,并持续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的行为。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5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防范内幕交易及深圳第二届内幕交易

                                             警示教育电子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解读,以

                                             及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具体问题的问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和佳股份前次募集资金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及
                                                             时披露。该等延期投资项目
                                                             已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告
                                                             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             是          不适用

冲突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3.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登华                   刘清江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