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质押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2015-11-17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5-132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质押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于2014
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佳股份为恒源
租赁与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赁合同事宜提供履约
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恒源租赁”)与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科”)签署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债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具体租赁期及起租日以各回租合同规定
的时间为准。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广东粤科拟以自有资金投放的项目租赁资产(含恒源租赁的租赁资
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有关要求,
公司应广东粤科的请求,同意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将与广东粤科售后回租赁资
产所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广东粤科,以担保恒源租赁应付广东粤科的租金,
截止2015年9月30日,拟质押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2.6025亿元。
广东粤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对
外投资及交易等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
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一、 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质
押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恒源租赁将人民币2.6025亿元应
收账款质押给广东粤科。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2亿元
法定代表人:吴菡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十楼100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涉及行业许可
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广东粤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 交易标的:应收账款。
2、 权属:恒源租赁。
3、 标的价值:截止2015年9月30日,人民币2.6025亿元。
四、 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出质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质权人: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 应收账款的金额:截止2015年9月30日,人民币2.6025亿元。
4、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向广东粤科履行的全部债务。
5、 质押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合同》附件所列之恒源租赁拥有的应
收账款权利及基于该权利而享有的现在或将来的全部权益。
6、 质押登记:质权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
中心办理应收账款出质登记。
7、 质押行使期间:广东粤科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质权。
此项交易自出质人、质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之日中的最晚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质押应收账款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应收账款质押,加强公司、恒源租赁与广东粤科的合作关系,有利
于未来扩大恒源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盘活租赁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六、 备查文件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