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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关于与施甸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2016-01-11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00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施甸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和佳股份”或“公司”)于2016
年1月11日与施甸县人民政府(以下称“施甸县政府”)就施甸县人民医院整体搬
迁建设项目和施甸县养生养老旅游及其它医院建设项目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书》,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6亿元,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
合作实施。至此,框架协议书正式生效。董事会现将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 框架协议书风险提示

       1、 框架协议书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框架协议书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在招投标手续完成后和施
甸县政府提供合作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报建其他相关手续完成后3个月内未组织
开工建设,施甸县政府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 框架协议书当事人介绍

       上述框架协议书的交易对方为施甸县人民政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和佳股份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的业务。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保山市南部,怒江东岸,与缅甸相距260公里。
东连昌宁县,南邻临沧市永德县,西与龙陵县隔江相望,北与隆阳区毗邻。全县
辖13个乡(镇),总人口34万人,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

       施甸投资区位优势突出。县城所在地甸阳镇海拔1470米,距保山市政府驻地
55公里,距大瑞铁路蒲缥客货站35公里,距省会昆明571公里;向南255公里至南
伞口岸出境,向西200公里至瑞丽口岸出境,向西北200公里至腾冲猴桥口岸出境,
向北160公里经大理至昆明。大瑞铁路、保腾高速公路、施(甸)—孟(定)二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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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建成通车后,便利的交通网络将为大宗货物运输、仓储提供有力的保障。施甸
因其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已逐渐发展成建材、化工及农(特)
产品加工基地和自然生态旅游区。

    施甸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63年2月,医院现址占地面积26亩,现有编制病床
300张,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812.6万元,是施甸县唯一一所集急
救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县级医院,医院曾荣获省级及
市级“文明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保山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平
安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
险定点医院。医院现有职工368人,其中:在编职工205人,返聘职工13人,合同
制职工150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
称22人、中级职称80人,初级职称187人。

       三、 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合作项目:施甸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一期”)和
施甸县养生养老旅游及其它医院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二期”)的投资建设,
包括规划设计、土建、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医用工程、医院信息化系统、医疗
设备设施配置等,项目一期和项目二期的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6亿元。

    (1)项目一期:投资概算为人民币2.2亿元,包括:

       ①规划设计、土建、装饰装修工程,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1.3亿元;

    ②机电设备、医用工程项目、医院信息化系统、医疗设备设施及配套工程,
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0.9亿元。

       (2)项目二期:投资概算为人民币3.8亿元(主要是养生养老旅游体系建设),
采用PPP模式,具体合作细节另行协商。

       2、 项目一期合作方式:

    (1)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在本框架协议签署三个月内,在施甸县政府
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该项
目。

    (2)施甸县政府或施甸县人民医院按PPP方式约定对该项目进行回购。回购
完成前,项目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所有;回购完成后,项目所有权归施甸县政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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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3、项目一期的期限: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指土建及装修工程完工,从施
工图纸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算)。

    4、项目一期的资金偿还:

    (1)施甸县人民医院支付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建设资金、利息等。

    (2)施甸县人民医院各项收入(包括所取得的政府贴息、财政拨款等)须
优先逐年分期偿还公司投资相关款项;施甸县人民医院老院区规划用于其它用
途,收到的处置款项或收益承诺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的投资相关款项。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争取到上级用于项目的专项资金,施甸县人民
医院必须用于偿还公司的投资相关款项。

    5、项目一期的完成时间:施甸县人民医院和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后,30个月
内完成项目一期并交付施甸县人民医院使用。

    6、其它约定:为使该项目的款项能够得到按时、足额偿还,项目借款由县
财政进行担保,由县人大常委会出具人大决议。

       四、 框架协议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该框架协议书的履行对和佳股份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 该框架协议书的履行对和佳股份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其他相关说明

    和佳股份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 备查文件:《合作框架协议书》、《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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