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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10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01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2016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会董事9
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相关银行签署一定额度下授信或融
资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范围内与银行(包括信用社
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或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
贸易融资等),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一年。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更好推动公司医院整体建设业务的开展,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配套资金”的
实施主体由和佳股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和佳医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佳建投”),并以截止2016年3月2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的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74,009,709.04元以及已投入项目日后返还的银行履约保
函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专项用于向和佳建投进行增资,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由和佳建投负责该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及运营工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发挥和佳建投在医院整体建设业务
的专业拓展,提升医院整体建设业务的运营效率。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和佳建投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
放上述174,009,709.04元募集资金以及已投入项目日后返还的银行履约保函保
证金(本金及利息),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恒源融资租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4亿元融资,期限5年,该
笔融资以珠海恒源融资租赁公司的应收租赁款作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融资事宜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控股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公司向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4亿元融资事宜为恒源融资租赁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恒源融资租赁公司的其余股东珠海快易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25名(共持股10.67%)将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和佳股
份就恒源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进行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93.8
万元,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佳股份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申请
贷款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房产(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和佳医学工业园
一期综合楼,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153194 号;珠海市香洲区宝盛
路 5 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二期综合楼,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 0100153193
号)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下
的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800 万元,期限一年。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佳股份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事项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总行申请为期1年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额度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会议决定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