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7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068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
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明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用北京银行授信额
度事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就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恒源租赁”)共用北京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0.8亿元,和佳股份为恒源租赁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债务人
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恒
源租赁的其余股东珠海快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25名(共持股10.67%)
将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和佳股份就恒源租赁提供的上述担保进行反担保,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853.6万元,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为了增强恒源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综合信用评级情况,保证其资产证券化
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恒源租赁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差额支付
承诺或违约基础资产回购承诺等增信措施,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不超过恒源租赁
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募集资金总额和利息之和(预计不超过 8 亿元)。恒源租
赁的其余股东珠海快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郝镇熙等共 25 名(共持股 10.67%)
将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和佳股份就恒源租赁提供的上述担保进行反担保,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8,536 万元,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了《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