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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6-09-1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佳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亚东                    联系电话:0755-825605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清江                    联系电话:0755-825605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定期将募集资金

                                         账户对账单发送保荐机构;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过 1,000 万元的(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

                                         资金存管银行也履行通知义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5 月 1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6-1-9)》、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让业务办理指引》、《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发行及上市业

                                         务办理》、《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发行、转让及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业务办理》,以及在持续督导过程中

                                         具体问题的问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
                                           是            不适用
 冲突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3.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16 年 2 月 1 日,原保荐代表人之一陈登华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 2015 年非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刘亚东先生履行

                                         本项目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亚东                   刘清江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