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9-13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079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2016 年 8 月 30 日珠海和佳
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5:00至2016年9月19日15:00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
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公司会议室(珠海市保税区内)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3.01 发行规模;
3.02 发行方式;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3.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3.06 募集资金用途;
3.0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3.08 担保安排;
3.09 挂牌转让安排;
3.10 偿债保障措施;
3.11 决议的有限期。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的议案》;
5、《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用北京银行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
保的议案》;
6、《关于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7、《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适
用累积投票制);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1.1 选举郝镇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2 选举蔡孟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3 选举高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4 选举石壮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5 选举张宏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6 选举吴祈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 独立董事候选人:
8.2.1 选举刘兴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2 选举徐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3 选举苏清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适
用累积投票制):
9.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9.1.1 选举龚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1.2 选举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8月27日、2016年8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一期综合办公楼,投
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6 年 9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公
司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一期综合办公楼,投资
者关系部办公室
邮编:5190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镇熙、张王均
联系电话:0756-8819330、8686333 传真:0756-8686077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一期综合办公楼,投资
者关系部办公室,邮编:5190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附件一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
备注
参加
附件二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
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
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选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中划“√”、“股数”表示。)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3.01 发行规模
3.02 发行方式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3.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3.06 募集资金用途
3.0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3.08 担保安排
3.09 挂牌转让安排
3.10 偿债保障措施
3.11 决议的有限期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4
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用北京银行授信额度事宜提
5
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7
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8 -- -- --
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同意 反对 弃权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数) (股数) (股数)
8.1.1 选举郝镇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2 选举蔡孟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3 选举高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4 选举石壮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5 选举张宏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6 选举吴祈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 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8.2.1 选举刘兴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2 选举徐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3 选举苏清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9 -- -- --
案》(适用累积投票制)
9.1 选举龚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2 选举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73”,投票简称为“和
佳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审议) 3.00
议案 3.01 发行规模 3.01
议案 3.02 发行方式 3.02
议案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03
议案 3.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3.04
议案 3.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3.05
议案 3.06 募集资金用途 3.06
议案 3.0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3.07
议案 3.08 担保安排 3.08
议案 3.09 挂牌转让安排 3.09
议案 3.10 偿债保障措施 3.10
议案 3.11 决议的有限期 3.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议案 4 4.00
事项的议案》
《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用北京银行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
议案 5 5.00
保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为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适 --
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 8.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议案 8 中子议案① 选举郝镇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1
议案 8 中子议案② 选举蔡孟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
议案 8 中子议案③ 选举高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
议案 8 中子议案④ 选举石壮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
议案 8 中子议案⑤ 选举张宏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
议案 8 中子议案⑥ 选举吴祈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6
议案 8.2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议案 8 中子议案⑦ 选举刘兴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1
议案 8 中子议案⑧ 选举徐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
议案 8 中子议案⑨ 选举苏清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适
议案 9 --
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 9.01 选举龚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0.01
议案 9.02 选举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0.02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8.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8.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9,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6 年 9 月 18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