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承诺函(六)2016-12-07
承诺函
本人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致新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医疗”)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特承诺如
下:
本人承诺:向和佳股份及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和佳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本人承诺:若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和佳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和佳股份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和佳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的相关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和佳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相关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顾敏牛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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