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16-12-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上市公司”)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致新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医疗”)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一)设立控股子公司
根据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和扩充
在血液净化中心的投资建设战略布局,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250 万元与贵州
奇鼎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750 万元共同设立贵州和奇医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出资完成后,和奇医疗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5 年 12 月 18 日,上市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贵州和奇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上市公司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和佳国际康复医院有限公
司,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经营范围为诊疗服务;日用百货、医疗器械、鲜花水
果销售;餐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护工服务;环境绿化养护服务;保洁服务。(依
法经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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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上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性。因此,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发生的上
述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资产与致新医疗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上述
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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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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