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关于与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132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与尉
氏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了《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工程续建投资建设合
同》。至此,合同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一期续建项目建设期 700 天,运营期六年;二期项目
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
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当事人: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
2.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 1996 年 10 月,2012 年元月搬迁到尉氏县蔚州
大道中段,占地面积 9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1500 平方米,在职职工 541 人,
其中高级职称 25 人,中级职称 81 人,初级职称 318 人,病床编制 200 张,开放
床位 490 张。设有十七大病区,临床科室二十余个,医技科室十余个。并设有院
外急救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2015 年医院门诊量达 16.56 万余人次,住院病人 16620 人次,业务收入 1.03 亿
元。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工程续建投资建设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工程续建,建设面积约
58110 平方米。现已建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含特殊功能科室)面积约 47100
平方米,需完成后续土建、装饰、医用工程、信息化建设、安装的改建、扩建工
程、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包括剩余面积约 11000 平方米的(以经审核
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项目急诊楼、康复中心、餐
厅以及医院搬迁设计图纸内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的土建、装饰、管
线采购及安装、调试和维护;绿化工程;医用工程、信息化建设;建筑物、构筑
物、器械设备合同质保期内的保养、保修及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移交工作。
2.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人民币 2.5 亿元,投资范围包括:
(1)一期续建项目:投资概算约人民币 1 亿元,包括:
①已建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含特殊功能科室)的后续建筑、装饰、设
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②上述所有建筑物内的特殊医用科室的装修、信息化建设;
③一期项目所有电梯、空调、消防、项目勘察设计、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
(2)二期新建项目:投资概算约人民币 1.5 亿元,包括:
①新建急诊楼、康复中心、餐厅建筑、装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②医院搬迁设计图纸内的其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工程(含但不限水、
电、气、暖等工作、生产、生活设施)的建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③上述所有建筑物内的特殊医用科室的装修、信息化建设;
④院区绿化、广场、道路的建设及相关设备的安装;
⑤二期项目所有电梯、空调、消防、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医疗设备采购及
安装。
3.投资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公司在尉氏县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
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管理、
款项收支及合作期内招标采购、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建设款项。
4.项目投资回报方式
项目共分为两期,包括一期续建项目、二期新建项目,两期项目分别计付投
资款项及回报。
(1)一期续建项目投资回报
①建设期 700 天,自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或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
开始使用项目当日止。建设期只付利息。
②运维期(即还本付息期)六年。一期项目竣工或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开始
使用项目当日,即进入还本付息期。
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束后当月即予调整本项目的
本息。
(2)二期续建项目投资回报
二期开始建设条件:二期项目工程所有批复、手续办理完成;有开工许可证;
一期项目双方正常履约、合作顺利;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有上级专项财政资金到
位。均满足以上条件则甲乙双方就具体建设合作细则进行协商,并签订后续补充
建设合同。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如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公
司提供进场施工条件,延迟超过三十日的,则公司有权单方面停止投资,尉氏县
第三人民医院必须在三十日内全额返还公司已发生的所有支出及相应的资金利
息。
(2)由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完成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以及项
目验收等工作,因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的,
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或项目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一年及以后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
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总裁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尉氏县第三人民医院搬迁项目工程续建投资建设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