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7-025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
会议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
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敞口5,000万元),期限1
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服务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会议决定本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