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10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7-06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经公司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
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权益分派发放年度为2016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7,823,57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10股派0.1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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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28 郝镇熙
2 01*****509 蔡孟珂
3 01*****106 高立
4 01*****675 石壮平
5 01*****535 张宏宇
6 01*****901 吴春安
7 01*****248 罗玉平
8 01*****587 田秀荣
9 00*****362 田助明
10 01*****329 蔡德茂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7日至登记日:2017年7月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投资者关系部
咨询联系人:吴炜、张王均
咨询电话:0756-868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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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756-8686077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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