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6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和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珠
海富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佳股份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和佳股份就控股子公司
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租赁”)拟与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租赁”)开展存量租赁资产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担保,同
时以所持有的部份恒源租赁股权质押给中珠租赁,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
需求,促进和佳股份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
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行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焱军
独立董事:
刘兴祥
独立董事:
毛义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