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5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和佳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为全资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融资提供增信的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相关
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郝镇熙先生、石壮平先生、张宏宇先生、
田助明先生、罗玉平先生、董进生先生、何雄涛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
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关于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佳影像”)、珠海和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技术”)拟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合计 1,500 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 24 个
月,并由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银达”)为上述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于中山银达承担的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作为
反担保措施,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佳影像、信息技术对中山银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和佳股份的生产发
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和佳股份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义强
独立董事:
陈爱文
独立董事:
陆肖天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