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和佳01”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2020-01-13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20-004
债券代码:114101 债券简称:17 和佳 0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 和佳 01”
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 和佳 01”、“本
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支付 2019 年 1 月 13 日到 2020 年 1 月 12
日的期间利息,并兑付本金。本期债券的摘牌日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兑付兑
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
公 司 已 于 2020 年 1 月 9 日 将 “ 17 和 佳 01 ” 本 次 兑 付兑 息 资 金
300,559,918.74 元(含手续费)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
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 和佳 01
3、债券代码:11410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4.40 亿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投资者
行使了回售选择权,回售债券本金金额为 1.4 亿元;2019 年 2 月 21 日,发行
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金 2,300.01 万元,本期债券余额 27,699.99 万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在存续
期内前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5.00%,且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根据《珠海
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和佳 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
整的公告》,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 350BP,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 8.50%,且在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起息日:2017 年 1 月 13 日,利率调整后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1 月 13 日。
8、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的 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 月 13 日为上
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的 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担保情况: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次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更名为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根据《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结果公告》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和佳 01”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 8.50%,
每 10 张“17 和佳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 1,085.00
元(含税)。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 10 张“17 和佳 01”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85.00 元;扣税
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17 和佳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68.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10 日
2、兑付兑息日:2020 年 1 月 13 日
3、摘牌日:2020 年 1 月 13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 和佳 01”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本次的兑付兑息工作。
公 司 已 于 2020 年 1 月 9 日 将 “ 17 和 佳 01 ” 本 次 兑 付 兑 息 资 金
300,559,918.74 元(含手续费)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兑付兑息资金
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期债券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摘牌。根据公司“17 和佳 01”《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
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
券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镇熙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
联系人:张晓菁
联系电话:0756-8686333
传真:0756-8686077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人:曾运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2 层
联系电话:010-58080588
3、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2 单元
联系人:毛宇翔
联系电话:0775-82852588
传真:0775-82852555
4、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