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2020 年修订)》要求,监事会就公司编制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签名: 龚素明 刘志坚 王以霞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