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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医疗: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2020-09-08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医疗     公告编号:2020-10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与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佳医疗”)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与《关于签署<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引入广州豫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豫博”)、
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东方”)、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和广东富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富
氧”)以及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富”)作为战略投资者
并与上述战略投资者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规划,公司
与上述战略投资者决定终止原协议的执行,并分别就相关事宜达成《<战略合作
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原协议。除《战略合作协
议》第十条保密条款外,双方签署的原协议其他条款将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
力。

                                     1
   2.双方确认,原协议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于原
协议的签署、准备履行、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3.双方因签署、准备履行、履行及终止履行原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
方各自承担。

   4.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
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河南
领创医疗设备智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创医疗”)、太和东方(代:
拟设立的珠海华美健康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核名为准)、昆仑
投资和广东富氧(代:珠海横琴富氧昆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东方汇
富(代: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领创医疗、太和东方(代)、昆仑投资与广东富氧(代)、东方汇富(代)
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规划,公司
与领创医疗、太和东方(代)、珠海横琴富氧昆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
方汇富(代)决定终止原协议的执行,并分别就相关事宜达成《<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原协议。除《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第七条保密条款外,双方签署的原协议其他条款将不再对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确认,原协议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于原

                                     2
协议的签署、准备履行、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3.双方因签署、准备履行、履行及终止履行原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
方各自承担。

    4.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
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分别签署的《<战略合
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定发行对象分别签署的《<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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