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25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向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增信的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影像”)、
珠海和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技术”)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分别申请 750 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 24 个月,并由中山银达为上述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于中山银达承担的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作为
反担保措施,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佳影像、信息技术对中山银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和佳医疗的生产发
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行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义强
独立董事:
陈爱文
独立董事:
陆肖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