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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佳: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4-27  

                            股票代码:300273                         股票简称:和佳医疗
    债券代码:149012                         债券简称:19 和佳 S1
    债券代码:149053                         债券代码:20 和佳 S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022 年 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
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和佳医疗”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
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安信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
依据。

    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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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相关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14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资金 2.1 亿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发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资金 2.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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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相关债券的主要条款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安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
包括:19 和佳 S1、20 和佳 S1,债券具体条款如下:
    (一)19 和佳 S1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 和佳 S1、149012。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1 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 2.1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7.50%
    7、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和
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19]第 Z[232]号 02),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0、跟踪评级结果:2022 年 3 月 24 日,中证鹏元决定将和佳医疗主体信
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维持“19 和佳 S1”、
“20 和佳 S1”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
    (二)20 和佳 S1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和佳 S1、149053。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7 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 2.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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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本期公司债券票面
利率为 7.00%,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为 7.50%。
    7、起息日:2020 年 3 月 11 日。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和
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 Z[94]号 01),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0、跟踪评级结果:2022 年 3 月 24 日,中证鹏元决定将和佳医疗主体信
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维持“19 和佳 S1”、
“20 和佳 S1”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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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说明

    2022 年 4 月 18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珠海和佳医疗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
示性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
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和佳医疗”变更为“ST 和佳”,股票代码仍为“300273”,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
2022-037),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自查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合计 44,988.68 万元。截止 2022 年 4 月 18 日,郝镇熙尚未偿还上述公司
资金。郝镇熙、蔡孟珂与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 条第(五)项的
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
情形严重的”,第 9.5 条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
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开
市起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和佳医疗”变更
为“ST 和佳”,股票代码仍为“30027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
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和佳医疗”变更为“ST 和佳”。

    3、股票代码:30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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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4 月 2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 2022 年 4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其中,郝镇熙间接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占用资金 39,719.15 万元,直接通
过员工借款、关联方预付等形式占用资金 5,269.53 万元,资金占用总额共计
44,988.6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
2022-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
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
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9.5 条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
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截止 2022 年 4 月 18 日,郝镇熙尚未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
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将采取以下主
要措施,力争尽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如下:

    1、公司及董事会已敦促郝镇熙尽快解决上述问题。郝镇熙称已经积极协调
各方,将尽快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减轻和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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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人员已深刻吸取本次教训,为防止
和杜绝此类违规情形的再次发生,董事会及各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以
及对各个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资金和担保管理进行认真梳理,严格规范并落
实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规范流程。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内
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如审批决策程序等),高度重视合规性工作,杜绝漏洞,有
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3、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
一方面,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
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为防止资金占用等情形的发生,内审部门
将密切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
踪,发现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告,并督促各部
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4、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
培训,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管理者在日常工作
中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

    5、公司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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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提示

    安信证券作为“19 和佳 S1”、“20 和佳 S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
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重大事项情况后,安信
证券就上述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19 和佳 S1”及“20 和佳 S1”的《募集说
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
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
续公告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辛令芃、高雯璐

    联系电话:010-8332114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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