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4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融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融资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
镇熙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
费用,体现了原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及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事项。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于文博
独立董事:
王晓燕
独立董事:
马青松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