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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佳:中证鹏元关于关注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收到监管函的公告2022-07-13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2】292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1收到监管函的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
或“*ST 和佳”或“公司”,股票代码:300273.SZ)于 2019
年 12 月发行 2.10 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以下简称“19 和佳 S1”)、于 2020 年 3 月发
行 2.70 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以下简称“20 和佳 S1”)。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及“19
和佳 S1”、“20 和佳 S1”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
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BBB-,评级展望为负面,“19 和佳
                                                                      2
S1”、“20 和佳 S1”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星之福”)发出的《关于对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的监

1 *ST 和佳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与北京星之福签订《表决权委托书》,约定自委托书
出具之日至标的股票交割日,郝镇熙、蔡孟珂将其持有的占*ST 和佳总股本 21.25%股份的全部表决权、
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
委托给北京星之福,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实际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
2 19 和佳 S1 和 20 和佳 S1 两期债券均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115 号),*ST 和佳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控
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书>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显示,*ST 和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与北
京星之福签订了《控制权转让协议》,北京星之福受让郝镇
熙、蔡孟珂持有的占*ST 和佳总股本 16%的股份以及由此所
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且郝镇熙、蔡孟珂与北京星之福签订
《表决权委托书》,约定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至标的股票交割
日,郝镇熙、蔡孟珂将其持有的占*ST 和佳总股本 21.25%股
份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
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
一地委托给北京星之福,*ST 和佳控制权发生变更。北京星
之福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ST 和佳披露了《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但至今未披露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北京
星之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
    中证鹏元注意到,在北京星之福披露财务顾问对《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核查意见之前,不得对能够实际支配
的*ST 和佳股份行使表决权,或将对*ST 和佳的经营、财务
和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其对*ST 和佳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
望、“19 和佳 S1”和“20 和佳 S1”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
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