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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佳: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01160014号2022-08-09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60014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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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      3
说明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60014 号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审核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
佳医疗”或“公司”)后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公司的责任
    和佳医疗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所依据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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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和佳医疗公司披露 2022 年 6 月 30 日股东郝镇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和执行本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无关。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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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

    一、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合计金
额 68,573.14 万元,其中: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49,283.54 万元,通过员工借
款及预付款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6,063.72 万元,因上述资金占用需支付利息金额 13,225.88 万元。
按账面列示明细如下:
    (一)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49,283.54 万元(本金),其中:
    1.前海**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3,992.22 万元;
    2.深圳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766.53 万元;
    3.深圳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1,702.06 万元;
    4.深圳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722.67 万元;
    5.**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137.00 万元;
    6.***(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137.00 万元;
    7.深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5,826.06 万元。
   (二)通过员工借款及采购预付款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6,063.72 万元(本金),其中:
    1.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794.20 万元;
    2.贵州*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3.珠海市***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800.00 万元;
    4.珠海***实业有限公司 450.00 万元;
    5.珠海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60.00 万元;
    6.珠海市**贸易有限公司 600.00 万元;
    7.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490.00 万元;
    8.珠海***实业有限公司 440.19 万元;
    9.温*滨 170.79 万元;
    10.宋*70.00 万元;
    11.徐*成 100.00 万元;
    12.楚*130.17 万元;
    13.章*霞 150.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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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董*150.00 万元;
    15.黄*树 150.00 万元;
    16.肖*100.00 万元;
    17.蔡*萍 100.00 万元;
    18.姬*90.00 万元;
    19.陈*伟 100.00 万元;
    20.张*68.00 万元;
    21.闻*明 150.00 万元;
    二、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清偿方案
    截止报告日,郝镇熙先生正在积极筹措清偿资金,具体方式包括:
    1.处置自有资产筹集还款资金。其中:
    (1)郝镇熙配偶蔡孟珂处置变现其持有的瑞士主板上市公司(代码:1128957)SHL
Telemedicine 公司(代码:1128957)的股票;
    (2)郝镇熙配偶蔡孟珂处置变现其个人持有的基酒(年份酒)和成品酒;
    (3)郝镇熙及其配偶蔡孟珂以其控股的贵州国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抵
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4)郝镇熙及其配偶蔡孟珂以其控股的四川元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土地
使用权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2.对通过融资租赁项目占用的部分资金启动诉讼流程进行追偿。
    三、结论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郝镇熙先生通过融资租赁占用资金而产生的现金支付形成资金
占用金额 49,283.54 万元;通过员工借款及采购预付款而产生的现金支付形成资金占用金额
6,063.72 万元;因资金占用需支付利息金额 13,225.88 万元,共计占用和佳医疗资金 68,573.14
万元,属于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列示的资金占用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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