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2-10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8 月 31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被申请人”)收到债权人广东宗泽建工园林有限公司(下称“宗泽建工”或“申
请人”)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为由,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或“法院”)
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
到法院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珠海中院裁定受理,以及进入预重整的具
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因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5
月 11 日、6 月 6 日、6 月 30 日、7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72、080、083、091)、《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的公告》(编号:2022-093)、《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
(2022)第 01160014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形尚未消除。
3、公司因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
2022-0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所涉情形尚未消除。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
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向珠
海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债权人):广东宗泽建工园林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 2099 号安广大厦 1011 房
法定代表人:李楚杰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绿化工程、园林规划设计、市政工程、造林工程、
工程监理、室内外装饰、给排水管道安装;花卉、苗木的种植及销售;园林设备及
五金的批发、零售、出租;石材制作,安装:雕刻工艺品,其他雕塑类庭院,其他
雕塑工艺品,林业规划服务,城乡规划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服务,风景名胜区
规划服务,自然保护区规划服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装饰设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16 年 1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6 日期间,宗泽建工(申请人)公司签署了四
份工程合同,经双方确认结算价格,合计工程款为 39,708,476.04 元。截至目前,
公司尚有 6,013,476.04 元工程款项未支付给宗泽建工。
2022 年,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面临
退市风险。同时,因累计诉讼、银行账号被冻结、主要资产应收款项回收存在不确
定性、营收下滑及业绩大幅亏损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公司资金严重不足且财产
不能及时变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宗泽建工
作为债权人向珠海中院提出重整及预重整申请。
3、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95298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761,099,895.68 5,629,891,473.85
负债总额 3,357,533,172.37 3,303,472,47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8,053,023.51 2,005,173,680.94
2021 年度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734,046,958.85 178,405,195.50
利润总额 -412,111,427.84 -224,767,195.66
净利润 -388,701,328.34 -197,710,073.66
注:上述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半
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8 月
29 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预重整的受理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如珠海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
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与审计等工作,并与广
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珠海中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
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珠海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
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
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
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
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导致重
整失败,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对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在法院审查重整申请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
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
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
方共同论证各种解决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
取股东支持,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确保
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副总裁石壮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691,181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872%)。截至 7 月 27 日,石壮平先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0,000 股。减持后石壮平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2,514,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详情请见公司于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编号:2022-089)。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4 月 26 日、5 月 17 日、6 月 2 日、7 月 14 及 28
日、8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申请财产
保全的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074)、《关于原控股股东被列为被执行人暨存在
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原
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原控
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
2022-090)、《关于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编号:2022-095),根据《执行证书》《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司法文
书显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8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将
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09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珠
海中院申请处置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质押的部分股份,法院裁定将于 2022 年 9
月 6 日 10 时-9 月 7 日 10 时、9 月 15 日 10 时-9 月 16 日 10 时分两次进行司法拍
卖,如两次拍卖均成功,则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
168,429,675 股减少至 134,149,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3%。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债权人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珠海中院
受理,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
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
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
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关于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和佳医疗进行预重整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