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2-12-15
股票代码:300273 股票简称:*ST 和佳
债券代码:149053 债券代码:20 和佳 S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2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以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和佳医疗”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
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
依据。
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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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相关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14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资金 2.1 亿元;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发行“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资金 2.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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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相关债券的主要条款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安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
为 20 和佳 S1,债券具体条款如下: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和佳 S1、149053。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7 亿元。
4、债券余额:人民币 2.7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本期公司债券票面
利率为 7.00%,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为 7.50%。
7、起息日:2020 年 3 月 11 日。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和
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 Z[94]号 01),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跟踪评级结果:2022 年 12 月 2 日,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定,下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B+,评级展望为负
面,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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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说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
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
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发行人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人披露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
2022-134)。
根据相关公告,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1 号、0062022042 号、0062022043 号),相关内容如下:
因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公司披露的信息均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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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提示
安信证券作为 “20 和佳 S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重大事项情况后,安信证券就上述事
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20 和佳 S1”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
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
续公告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辛令芃、高雯璐
联系电话:010-8332114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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