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2-147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
星之福”)变更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实际控制人由北京星之福的实际控制人肖
夏梦女士变更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北京星之福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北京星之福与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 未进行
任何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2022 年 9 月 7 日及 16 日,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的 34,279,800 股公
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原控股 股东部
分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92、094)、《关于原控股股东所 持部分
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04、107)、《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 部分股
票被司法拍卖进展暨被动减持公告》(编号:2022-112、121)。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表决权变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变动比例 动后比例
变动原因 (万股)
郝镇熙 股权司法拍卖 2022 年 9 月 22 日 2,325.1577 -2.93% 18.32%
蔡孟珂 股权司法拍卖 2022 年 10 月 18 日 942.00 -1.19% 17.13%
郝镇熙 股权司法拍卖 2022 年 10 月 24 日 160.8223 -0.20% 16.93%
合 计 3,427.98 -4.33% -
1
注 1:北京星之福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与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
签订了《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书》《控制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书>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转让
控制权、表决权委托的补充公告》(编号:2022-002)。因前述事项,在股权转让过渡期内,北京星
之福与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注 2:变动比例=(减持股数÷减持时公司股本总数)*100%。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 792,354,216 股
变更为 789,830,936 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
截至本权益变动之日前,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 134,149,875 股公司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6.9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北京星之福因《股权转让协
议》《委托表决权》拥有公司 16.98%表决权。
除上述情形外,北京星之福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与比例
2022年12月13日,北京星之福与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签订《关于解除<控制权
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书><控制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以下简称“《解除
协议》”)。《解除协议》生效后,北京星之福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所 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及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解除协议前 本次解除协议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股) (股)
郝镇熙 68,747,097 8.70% 0% 68,747,097 8.70% 8.70%
蔡孟珂 65,402,778 8.28% 0% 65,402,778 8.28% 8.28%
合计: 134,149,875 16.98% 0% 134,149,875 16.98% 16.98%
北京星之福科技
0 0 16.98% 0 0% 0%
有限公司
《解除协议》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北京星之福变更为郝镇熙先生、蔡 孟珂女
士,实际控制人由北京星之福的实际控制人肖夏梦女士变更为郝镇熙先生、蔡 孟珂女
士。
三、其它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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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明确公司表决权归属,有利于维护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稳定
经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 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 更不会
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2、郝镇熙、蔡孟珂、北京星之福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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