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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佳: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2023-01-03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0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5 月 11 日、6 月 6 日、6 月 30 日、7 月 29 日、9 月
1 日、10 月 10 日、11 月 1 日、12 月 1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72、080、083、091、
101、116、125、1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因《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
应情形消除。

     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68,573.1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存在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万元,
其中: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形成资金占用金额49,283.54万元,通过员工借款及预
付 款 形 成 资 金 占 用 金 额 6,063.72 万 元 , 因 上 述 资 金 占 用 需 支 付 利 息 金 额
13,225.88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的公告》
(编号:2022-093)、《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60014号]。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愿意以个人资产解决资
金占用问题,但因其个人资产存在抵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在短时间内无
法变现、无法直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计划在重整意向
投资人、主要债权人的协助下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前述重整意向投资人、主要债
权人协助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将解除,郝镇熙先生、
蔡孟珂女士与相关重整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待后续
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个人资产解封后,向相关债权方履行偿还义务。此部分
偿还义务与公司无关联。
    公司将持续追踪相关进展,并及时进行披露,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警示

    1、公司因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和佳”变更为“*ST 和佳”。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
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68)。
    2、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
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珠海中院决定对公
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通过摇珠选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
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目前,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
序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的法律文书,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9 月 5 日、9 月 15 日、9 月 29、11 月 1 日、12 月 1 日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100)、《关于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03、2022-106)、《关于
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15、124、132)。
    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2022-134)。因公司及郝镇熙先
生、蔡孟珂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
孟珂女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截止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其他决定文书。

    4、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3 月 15 日、4 月 25 日、4 月 26 日、6 月 2
日、7 月 22 日、9 月 5 日、9 月 19 日、11 月 18 日、12 月 20 日分别披露了《关
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收到杭州仲裁委员
会应裁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2-03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
的公告》(2022-0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补充公告》(2022-
05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22-
078)《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新增对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编号:2022-102)、《关于收到杭州仲
裁委员会<裁决书>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108)、《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129)、《关
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编号:2022-148),
就公司累计诉讼、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债务逾期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及子公
司因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面临诉讼及仲裁、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情形,导致相关费用增加,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资产存在可
能被申请冻结或强制执行的情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7 月 28 日、8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
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公司、
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
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部分股份被
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22-095)。根据《执行证书》《执行通知书》《执
行裁定书》等司法文书显示,公司、子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其他资产
存在被执行的可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子公司暂未收到其他财产被执
行的相关文件,暂时无法就上述执行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拍卖进
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2-136)。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和佳
医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司法拍卖,并
完成股东股权的工商变更。贵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2021 年 12 月 31 日,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与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书》。2022 年 12 月 13 日,郝镇熙先
生、蔡孟珂女士与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解除<控制权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控制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协议生效后,公司控股股
东由北京星之福变更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实际控制人由肖夏梦女士变更
为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
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原控股股
东签订《关于解除《控制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书》之协议》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137)。

    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34,149,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8%。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为 92.99%,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
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98.62%。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