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佳: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2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或“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
106),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
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3 月 15 日,公
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三],珠海中院决定
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
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公
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
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公
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
消除。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形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018),公司及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菁
女士、公司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素明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7 号)。最终处罚结果依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结论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
公告》(2022-106),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
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珠海中院决定对公
司预重整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对和佳医疗预重整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7),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
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
可行的方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公
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
消除。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018),公司及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菁
女士、公司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素明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7 号)。最终处罚结果依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结论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
书>暨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控
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存在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情形。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该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开始,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三]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