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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29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佳医疗”)
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
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
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
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
未消除。若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末净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3、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该资金占用情形尚未解决。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公司可能因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审计机构出具保
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的进展公告》(2022-106),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
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
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
司预重整时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
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
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相关预重整工
作关键事项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可能因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
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珠海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
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
068)。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60018 号]中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方事项。由于公司未能充分和完整的提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
提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资料,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所占
用的资金,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对和佳
医疗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识别、认定、披露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无法判断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金额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其减值计提
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审计受限。由于公司未能提供涉及事项有效的函证地址与联系人、部分
单位无法盖章确认,未能完整提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损益类项目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导致审计受限,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上述函证涉及相关报表项
目列报的准确性,未能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的真实存在性及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
    3、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由于无法充分适当的取得公司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性质和商业实质的审计证据,亦未能取得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相应的审
计证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评估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以确
定应调整的金额。
    4、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由于公司涉讼案件和担保事项仍在审理或执行中,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虽实施了检查企业信用报告、管理层访谈、检查诉讼材料等审
计程序,仍无法判断公司就上述事项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或计提的金额,也无
法判断和佳医疗是否存在其他未充分披露诉讼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
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
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
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2 月 8 日、2 月 22 日、3 月 8 日、
3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013、015、019、024)。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
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68,573.1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资金占用情形尚未
解决。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
公司可能因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的进展公告》(2022-106),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
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
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
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
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相关预重整工
作关键事项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可能因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
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珠海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
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3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
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部分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珠海中院裁定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 10 时-3 月 22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郝镇熙先生、蔡
孟珂女士合计持有的 68,749,750 股公司股票已被司法拍卖,该拍卖事项尚涉及
竞买人缴纳竞拍余款、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
终成交以珠海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裁定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10 时-4 月 27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郝镇熙先
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的 10,241,3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3%)尚
在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之 日 , 郝 镇 熙 先 生 、 蔡 孟 珂 女 士 合 计 持 有 公司 股 份
134,149,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8%。如前述司法拍卖所涉公司股票全部被
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郝镇熙 先生、 蔡孟 珂女士 合计 持有公 司 股 份 将 由
134,149,875 股减少至 55,158,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8%)。郝镇熙先生、蔡
孟珂女士持股比例降低,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公司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
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获悉 3 月 22 日司法拍卖竞买人与公司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仍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