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办公室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
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峰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会议审议、与会监事
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3%以上股东深圳
市盘古天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邢文飚先生分别提名李珊女士、曾丽娜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曾丽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 选举李珊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两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候选人具备担任公
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
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曾丽娜,女,1987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
学历。曾任职于益海嘉里集团深圳南天油粨工业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2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内审部经理。2014 年 5 月 22 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李珊,女,1988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历。曾任
深圳市毅华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集团出纳。2012 年 3 月
至今任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纳。
截至本公告日,李珊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