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8-053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市高新技术园 R2 厂房 B 区
3a 层海联讯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文藻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名,代表股
份 196,513,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6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7 人,代表
股份 196,513,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60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003%。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韦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38,952,655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09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韦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天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50,628,06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503%。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王天青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罗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99,959,145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406%。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罗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龙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93,053,748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9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龙哲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杨晓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99,972,83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60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杨晓樱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曾丽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93,053,748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9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曾丽娜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珊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99,972,83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60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200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李珊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