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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讯: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涉及仲裁的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
                         暨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中科汇通就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股份协议转

让尾款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目前,该

仲裁尚处于仲裁流程中,双方正在进行和解协商。

    一、权益变动概述

    深圳市盘古天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盘古”)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2018 年 4 月 8 日、2018 年 9 月 20 日与中科汇通(深圳)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

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中科汇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深圳盘古

转让其持有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部股份,即

99,986,31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467%(以下简称“本次股

份转让”),转让价格为 11.04 元/股,合计转让价款 1,103,848,917.60 元。本

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办理完毕,深圳盘古成为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已向中科汇通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 7 亿元。根据《补充
协议二》的约定,深圳盘古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中科汇通支付股份转让

尾款 403,848,917.60 元。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

天地投资”)、徐锴俊与中科汇通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就深圳盘古债务向

中科汇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收到权益变动双方的告知函,深圳盘古未按《补充

协议二》的约定向中科汇通支付股份转让尾款,双方正在就后续尾款支付事宜进

行协商,待双方正式确认后,将另行告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及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01)。

    二、权益变动进展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收到权益变动双方发来的《告知函》, 中科汇通就

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股份协议转让尾款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深圳盘古向申请人中科汇通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03,848,917.60 元,从 2018 年 8 月 31 日起至清偿完毕股权转让款之日止的滞

纳金 16,978,616.19 元(4.038489176 亿为基数,自 2018 年 8 月 31 日起暂计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按照日万分之 2.73 标准计算);

    2、裁决深圳盘古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支出费用、申

请人所支付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3、裁决盘古天地投资、徐锴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目前,上述仲裁尚处于仲裁流程中,双方正在进行和解协商。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盘古与中科汇通签署的《补充协议一》约定,深圳盘古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将其持有的 36,580,51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6.5855%,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9196%)公司股票质押给中科汇通。并约定双方于尾款支付后

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上述股份质押手续。目前,上述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盘古持有公司股份 99,986,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467%;累计已质押 99,580,51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5941%,占

公司总股本的 29.7255%。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若权益变动双方及保证人未按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保证合同》的约定

执行且双方不能就尾款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能否最终履行完毕将存在不

确定性;

    2、上述仲裁事项及文件均为权益变动双方提供,公司无法核实相关信息的

准确及完整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现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发来的《告知函》;

    2、原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发来的《告知函》;

    3、仲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