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9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 2018 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第三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18年2月9日
二十二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 2018年3月27日
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3 2018年4月18日 4、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5、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9、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4 2018年4月25日
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5 2018年6月29日 1.1 提名曾丽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十六次会议
候选人
1.2 提名李珊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
第四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6 2018年7月19日
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7 2018年8月16日
二次会议 1、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8 2018年10月25日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次会议
2、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
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
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
职责时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实际经营状况,认真履行财务检
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财务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七)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
方针,恪尽职守,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