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天青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王天青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 王天青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也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龙哲 杨晓樱 2020 年 4 月 1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