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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讯:关于认购“杭工信·盛世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杭工信盛世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3,000.00 万元认购关联方杭州工商信托

发行的“杭工信盛世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投资理财

产品暨关联交易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2、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商信托”、

“杭工信”)发行的理财产品,峰值不超过 1 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

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有关合同及履行合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及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1
回复》。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000.00 万元认购关联

方杭州工商信托发行的杭工信盛世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与杭州工商信托签订了《杭工信盛世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

托合同》,并于协议签署次日向杭州工商信托支付 3,000.00 万元认购该产品 3,000 万份

A5 级信托单位,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投资概况

    产品名称:杭工信盛世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

    认购数量:3,000 万份 A 类中的 A5 级信托单位

    风险等级:平衡性

    投资期限:12 个月

    基础收益率:7.5%/年

    超额收益:根据计划超额收益设置不同的累进分成比例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信托产品的主要情况

    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权益类

    产品等级:不分级

    计划期限:27 个月,可提前或展期终止。分 A、B、C 三类产品,A 类本金分配完毕

基准日为第一轮信托成立日起 12 个月届满日,可提前不超过 6 个月;B 类本金分配完毕

基准日为第一轮信托成立日起 18 个月届满日,可提前不超过 12 个月;C 类本金分配完

毕基准日为第一轮信托成立日起 24 个月届满日,可提前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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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价格:1 元/信托单位

    计划发行数量:100,000 万份信托单位

    计划成立数量:2,500 万份信托单位

    发行封闭期:6 个月

    受托人报酬:包括基本管理费和业绩提成,其中基本管理费率为 1.5%/年。

    信托计划的投资运用或投资政策:

    1、信托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运用方式如下:

    (一)基础资产:受托人以信托资金 2,500 万元自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荣安地产”)处受让其持有的宁波嘉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嘉

越”)25%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2,500 万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并以信托资金向宁波荣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发放金额不超过 97,500

万元借款,用于宗地编号为“甬储出 2020-020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辅助资产

    短期/高流动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金融同业存款、协议存

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满足可在 100

天内到期或退出的债务工具/具有债券工具属性的金融产品;满足有保本标识的 1 年(含)

以内的金融产品。

    2、受托人的投资退出方式如下:

    (一)股权退出:受托人持有的目标股权通过荣安地产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溢价购买

的方式实现退出。自计划成立日起每届满 3 个月由荣安地产支付一次当期目标股权固定

溢价,在项目公司偿还最后一笔借款的同时由荣安地产支付目标股权投资本金,同时已

产生且尚未支付的目标股权投资溢价款应一并付清。荣安地产应当在计划成立日起 27

                                       3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支付目标股权投资浮动溢价款(如有)。

    (二)债权退出:受托人通过项目公司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方式退出。其中本金

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借款到期日为计划成立日起 12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本金额不超

过 40,000 万元的借款到期日为计划成立日起 18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本金额不超过

37,500 万元的借款到期日为计划成立日起 24 个月期限届满之日。在满足交易文件约定

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可以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项目公司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利息。

归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三)受托人可自行决定最有利受益人的投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间,以保证受益人

利益最大化。

    3、受托人采取的控制及保障措施:

    (一)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宁波市鄞州区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 0219429

号项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宁波嘉越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三)荣安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和/或质押物和/或抵押物出现任何可能导致计划资产

受到影响和/或威胁和/或遭受严重损失的不利情形和/或受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受托人

有权选择决定提前收回全部股权和债券投资,或由交易方和/或其关联方追加提供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交易方和/或其关联方提供新的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置换已有的担保措施。

    4、受托人改变前述第 1 条约定的计划资产运用方式应按合同规定经受益人大会同

意通过后生效。

    5、除非当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符合本款规定条件,受托人不得以计划资产

                                      4
进行下列交易:

    (一)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与受托人固有资产进行交易;

    (三)向受托人认购非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

    (四)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资产进行交易;

    (五)运用于受托人股东或关联人,除非本计划全部信托资金来源于受托人股东或

其关联人。

    5、除非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受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受益人大会

干预或参与计划事务或投资管理;未经受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并提交方案,受益人大会不

得审议或通过计划资产运用方式修订方案,也不得修订受托人提交的计划资产运用方式

修订方案,否则其所通过的决定或修订方案无效。

    6、受益人大会未通过受托人提交的计划资产运用方式修订方案的,或如上述第 5

条所述自行通过计划资产运用方式修订方案的,受托人按原计划资产运用方式投资。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担保的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

风险、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本信托计划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

险、受托人尽职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

的风险等。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作为受益人,

需按持有本计划信托单位数量比例享受本计划投资权益、承担本计划投资风险和损失。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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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发生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为 3,000.00 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产品

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签署的《杭工信盛世 3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相

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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