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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讯:关于认购“杭工信·盛世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0-079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杭工信盛世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认购关联方杭州工商信托

发行的“杭工信盛世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投资理财

产品暨关联交易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2、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商信托”、

“杭工信”)发行的理财产品,峰值不超过 1 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

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有关合同及履行合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及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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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认购关联

方杭州工商信托发行的杭工信盛世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与杭州工商信托签订了《杭工信盛世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

托合同》,并于合同签署次日向杭州工商信托支付 1,000.00 万元认购该产品 1,000 万份

A4 级信托单位,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投资概况

    产品名称:杭工信盛世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数量:1,000 万份 A 类中的 A4 级信托单位

    风险等级:R3

    投资期限:12 个月

    基础收益率:7.6%/年

    超额收益:无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信托产品的主要情况

    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产品等级:不分级

    计划期限:24 个月,不可展期。分 A、B 两类产品,A 类本金分配完毕基准日为第

一轮信托成立日起 12 个月届满日;B 类本金分配完毕基准日为第一轮信托成立日起 18

个月届满日。

    发行价格:1 元/信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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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发行数量:43,000 万份信托单位

    计划成立数量:1,000 万份信托单位

    发行封闭期:无

    受托人报酬:包括基本管理费和业绩提成,其中基本管理费率为 2%/年。

    信托计划的投资运用或投资政策:

    1、信托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运用方式如下:

    (一)基础资产

    受托人以信托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向江苏绿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发放借款,由项目公司用于其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誉湖书苑”

项目(由宗地编号为苏(2020)宿迁市不动产权第 0003497 号地块、苏(2020)宿迁市

不动产权第 0015234 号地块组成)的开发建设。

    (二)辅助资产

    短期/高流动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金融同业存款、协议存

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满足可在 100

天内到期或退出的债务工具/具有债券工具属性的金融产品;满足有保本标识的 1 年(含)

以内的金融产品。

    2、受托人的投资退出方式如下:

    (一)债权退出:就受托人向项目公司发放借款而对项目公司享有的债权,通过项

目公司按约定向受托人清偿债权本息实现退出。其中,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

元的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本金不超过 230,000,000 元的借款期限为 18 个月。借款利息

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借款到期还本付息。

    (二)受托人可自行决定最有利受益人的投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间,以保证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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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最大化。

    3、受托人采取的控制及保障措施:

    (一)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江苏鸿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奥熠置业有限公司合

计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10,000 万元);

    (二)保证担保: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的还款义务的履行向受托人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资金和账户监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对项目公司资金账户等进

行监管;

    (四)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和/或质押物出现任何可能导致计划资产受到影响和/

或威胁和/或遭受严重损失的不利情形和/或受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受托人有权选择决定

提前收回全部债权投资,或由交易方和/或其关联方追加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交易方和/或其关联方提供新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等担保措施置换已有的担保措施。

    4、受托人改变前述第 1 条约定的计划资产运用方式应按合同规定经受益人大会同

意通过后生效。

    5、除非当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符合本款规定条件,受托人不得以计划资产

进行下列交易:

    (一)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与受托人固有资产进行交易;

    (三)向受托人认购非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

    (四)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计划资产进行交易;

    (五)运用于受托人股东或关联人,除非本计划全部信托资金来源于受托人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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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关联人。

    6、除非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受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受益人大会

干预或参与计划事务或投资管理;未经受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并提交方案,受益人大会不

得审议或通过计划资产运用方式修订方案,也不得修订受托人提交的计划资产运用方式

修订方案,否则其所通过的决定或修订方案无效。

    7、受益人大会未通过受托人提交的计划资产运用方式修订方案的,或如上述第 5

条所述自行通过计划资产运用方式修订方案的,受托人按原计划资产运用方式投资。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担保的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

风险、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本信托计划提前结束的风险、受

托人尽职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

等。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作为受益人,需按持

有本计划信托单位数量比例享受本计划投资权益、承担本计划投资风险和损失。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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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发生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为 4,000.00 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产品

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签署的《杭工信盛世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相

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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