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谭青)2022-04-28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谭青)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谭青)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谭青,作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于同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且提
出合理建议,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出席董 大会会议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谭青 5 5 0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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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3、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提名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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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2021 年公司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具体如下:
1、2021 年 1 月 20 日,参加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
意《关于<海联讯内审部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31 日,参加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
意《关于<2020 年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19 日,参加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
意《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评价>的议案》、《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6 月 17 日,参加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同
意《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25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2021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6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1 年 1 月 29 日,参加公司 2021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确定董事长、总经理应叶萍女士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8、2021 年 3 月 31 日,参加公司 2021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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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2021 年 8 月 25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关于确定董事会秘书陈翔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因疫情原因,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
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
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
系就公司的治理和发展进行交流。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对公司内控、财务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合规运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并审慎发表独立
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真听取公司
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
审计工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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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 青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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