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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

总数 335,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 10,05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我们一致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

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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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和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关联交易事项

决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

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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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能够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卢广均   谭青   林宪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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