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谭青)2023-04-25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谭青)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谭青)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谭青,作为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且提
出合理建议,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
责,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或视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应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董事姓名 频)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出席董 大会会议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谭青 6 4 2 0 0 否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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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谭青)
如下: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情况》《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19 日,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4、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关
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2022 年公司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具体如下:
1、2022 年 1 月 24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审议
并同意《关于<2021 年度报废与核销资产报告>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1 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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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2022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6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评价>的议案》《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4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2 年 9 月 23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4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 年 1 月 20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关于确定董事长、总经理应叶萍女士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7、2022 年 3 月 22 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
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通过视频会议、电话、微信、
邮件等途径与经营管理层、审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本人充
分利用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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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水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并审慎发表独立
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审议内审
工作计划、内审工作报告,与内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交流等方式,持续加强与内审及
外部审计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以及会计处理的合法合规性。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阅读公司发布的公告,督促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青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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