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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8—113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
华昌达,股票代码:300278)价格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经与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核查,公司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对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披露,公司 2018 年 7-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3.11 万元。主要系公司今年 7 月进
行股权激励,由此大幅增加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大幅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所致。如
剔除股权激励摊销的影响,公司三季度业绩应为盈利。
    3、自大股东颜华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公司根据其相关诉讼情况及债务处置
进度发布了如下公告: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2017 年 12 月 08 日           2017-108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19 日           2017-111        《关于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2017 年 12 月 27 日           2017-115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9 日           2017-116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股东颜华个人债务问题进展公
     2018 年 01 月 30 日           2018-013
                                                   告》
     2018 年 02 月 01 日           2018-014        《诉讼进展公告》
     2018 年 02 月 05 日           2018-016         《诉讼进展公告》
     2018 年 03 月 05 日           2018-023         《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公司相关事件进展情况的
     2018 年 03 月 23 日           2018-030
                                                    公告》
     2018 年 03 月 28 日           2018-033         《颜华债务事项进展情况》
     2018 年 04 月 09 日           2018-035         《诉讼进展公告》
     2018 年 04 月 25 日           2018-052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18 年 05 月 28 日           2018-061         《诉讼进展公告》
     2018 年 07 月 04 日           2018-077         《颜华债务事项进展公告》
     2018 年 07 月 09 日           2018-081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4、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大股东颜华债务纠纷,公司已接到武汉国创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夏恒基文化交流中心、邵天裔、张海彬、武汉市武昌区
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五起诉讼,目前均在诉讼审理阶段,暂无诉讼结果,
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