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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达:关于下属子公司为母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9—043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为母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湖北德梅柯焊接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德梅柯”)、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安龙德”)、湖北迪迈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迈威”)以及全资
孙公司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软控”)拟为母公司华昌达
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 年 02 月 27 日
    (2)公司注册地: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泽
    (4)注册资本:59,846.3412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电气、环保设备、机械输送系统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检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刃量具、工装夹具,仪器仪表,
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水泵阀门、五金交电、
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
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昌达(母公司)总资产为 293,882.2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5,965.16 万元,
净资产为 147,917.09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3,415.48 万元,利润总额
-11,168.92 万元,净利润为-11,117.2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
上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或担保合同到
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下属子公司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相应的担保
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湖北德梅柯、
西安龙德、湖北迪迈威以及全资孙公司天泽软控为母公司华昌达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湖北德梅柯、西安龙德、湖北迪迈威以
及全资孙公司天泽软控拟为母公司华昌达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
额连带责任担保,此事项可保证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主业持续稳定发
展。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湖北德梅柯焊接装备有限公司、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迪迈威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限公司拟为母公司华昌
达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及业
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
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该项担保,并同意将《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总计为 1.97 亿元,
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3.45 亿元,即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 1.6 亿元的担保; 华昌达智能装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0.17 亿元的担保; 华昌
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沈阳慧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 0.2 亿
元的担保。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 3.45 亿元的担保、以上担保累计总金额为 5.42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总额为 3.49 亿元,均系大股东
颜华私自伪造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进行的违规担保,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司将积
极应诉。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