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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达: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19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8 年 6 月 14 日为授予日,授予 286 名激励对象 5342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工具所涉及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获授股票数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由监事会核

实并将其核实的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286 人(实际

人数为 279 人),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目前总股本
         持有人
                             量(万股)                数的比例            的比例

贺锐(首席财务官 CFO)                    8.00                 0.15%           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
                                      5,334.00                99.85%           9.82%
员 278 人

合计(279 人)                        5,342.00               100.00%           9.83%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50 元/股。

    5、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
                                                                                   45%
    售期     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
                                                                                   35%
    售期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
                                                                                   20%
    售期     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上表中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并剔除本次限制

  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将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

  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分数(S)           S≥70               70>S≥60               S<60

      标准系数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60,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

  上市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60,则上一年

  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上市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

  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上市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上述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上市公司以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二、业绩完成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限制    2018 年度剔除限
                               2018 年度实                                        2017 年度实现
          项目名称                            性股票股份支     制性股票股份支                      完成率
                               际实现金额                                              金额
                                                  付费用       付费用实现金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174.75         5,483.72           6,658.47         6,207.57   107.2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的综合绩效考评均为达标。



        结论: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除限售条件。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