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19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 29 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华昌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
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与李克、李振清(以下合称“全体
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全部交易对方持有的西安龙德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西安龙德”)的全部股份。经双方友好
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9,1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收购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与前述全体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人:李克、李振清
受让人: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100%全部股权
交易价格:交易总价为 9,100 万人民币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完成时间: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支
付对价总额的 50%(即 4,550 万元),出让人确认收到款项后配合受让人完成标的
资产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应分别于 2017 年、2018 年年度结束向出让
人支付对价总额的 30%(即 2,730 万元)和 20%(即 1,820 万元)。
出让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财务年度(2016 年-2018 年)西安龙
德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00 万元、900 万元和 1,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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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并同意在未实现承诺净利润时对受让方履行补偿义务。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1、西安龙德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西安龙德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100 万元。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交易双方同意,西安龙德创始股东就标的资产自本次交易实际完毕后连续三
个会计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部分,向华昌达公司做出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西安龙德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实现
项目名称 业绩承诺金额 差额 预测完成率
金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100.00 1,151.91 51.91 104.72%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结论:华昌达基于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西安龙德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已达到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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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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