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被拍卖股份已完成交割暨权益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0-176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被拍卖股份已完成交割
暨权益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持股5%以上股东颜华持股比例累计
变动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均系司法处置(变卖、拍卖)所致。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0-144),股东颜华持有的共计26,600,000股股份(其中26,400,000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200,000股为首发后限售股)将在“阿里拍卖司法”网络
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2020年11月17日,上述拍卖成
交,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166)。
2020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上述
拍卖成交的共计26,600,000股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6日完成交割手续。经公司统
计,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由
124,256,248股降至81,557,090股,持股比例已累计下降7.15%,股权变动比例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均系司法处置(变卖、拍卖)所致。
本次拍卖交割后,颜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颜华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份拍卖进展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司法拍卖
被司法拍卖
股东 一大股东 日期 拍卖
的股份数量 拍卖人 拍卖原因
名称 及其一致 进展
(股)
行动人
2020年11月 本次拍卖系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日10时至 与被执行人颜华、罗慧股票质押借贷纠纷一案,由深圳前海盛
湖北省
2020年11月 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拍卖成
汉江中
颜华 否 26,600,000 17日10时止 对颜华上述股份予以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经公司核 交,完成
级人民
查,上述股份为颜华质押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660万 交割
法院
股,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该笔质押融资
实际出资方。
2、本次司法拍卖交割完成情况
根据“阿里拍卖司法”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颜华本次共计被
拍卖的26,600,000股股份拍卖竞得者为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11月26日,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上述拍卖股份
的交割手续,即颜华所持上述26,600,000股股份已转至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名下。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及目前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及目前质
押情况如下:
完成交割
完成交割后 累计被拍卖(含已 完成交割后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后占公司
持股数量 披露且即将被二
名称 总股本比 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次拍卖)数量(股)
例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颜华 81,557,090 13.66% 124,459,158 81,549,900 99.99% 13.66%
三、股权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交割前:颜华持有华昌达108,157,6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18.11%;本公司未知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是否持有华昌达
股份。
本次股权交割后:颜华持有华昌达81,557,0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6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557,09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8.13%,有限售条
件股份33,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3%。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新增持有华昌达26,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5%。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4,6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12%,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3%。
经公司统计,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颜华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由124,256,248股降至81,557,090股,持股比例已累计下降7.15%,股权变动比
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均系司法处置(变卖、拍卖)所致,公司均已就每笔股
权变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权交割后,颜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如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权交割后,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
份中含200,000股限售股,后期如需解除限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流程
办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权交割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情况不变。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
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