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董事会关于对2020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1-04-29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 2020 年度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聘请
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向公司提交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相关事
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昌达公司 2020 年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23.0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70,493.2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1,286.97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
资产总额 49,885.69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昌达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
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本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
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
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昌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华昌达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
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二)对涉及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已作出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